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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学“2+2”求新班学生管理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05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康复治疗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创新“医康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赣南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院双方发挥各自在学生管理、育人成效等优势,共同实施医康融合应用型康复人才培养改革,打造地方院校康复治疗学专业人才“2+2”联合培养样板,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强技能、应用型康复专业人才。

第三条 2021级2+2联合培养由康复学院、一附院章贡院区康复科和二附院康复科共同参与。共计38名2021级康复治疗学专业学生组成,班级,名称命名为:2021级康复治疗学专业“2+2”求新班。班级分为两组,各19人,于2023年9月分别前往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章贡院区康复科以及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一学期学期结束后对调轮转一次。学生大四实习原则上留在2+2教学点,特殊情况予以申请审批。

第二章 学生日常管理

第四条 2+2求新班学生,均实施“学校班主任”、“临床班主任”双线管理、“带教导师”负责制度。学校班主任在学院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班级学风、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纪律、综合测评、资助扶困和评奖评优等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临床班主任在学校班主任配合下,负责具体的政治学习、教学管理、学生日常管理、学生与教师评价。每位带教导师负责1-3名学生的具体带教,对学生每日的考勤、安全、健康、工作/学习/思想状况,进行近距离全方位掌握,及时发现特殊情况,并迅速处理或上报给临床班主任;并负责对学生的学习内容与进度,全面把握,并按照每次的理论/实验课程内容,安排每日的实践示范与操作,根据学生学习内容掌握情况,调整指导的方向与内容,个体化地强化其知识与技能的掌握及熟练运用。

第五条 学生应按照学院和教学单位要求,根据安排的时间,准时到达教学点报到,配合教学点完成入科前教育,无特殊情况延迟报到的,延迟一周以上,取消2+2参培资格,并按学校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第六条 学生应严格按照教学点的“课程安排表”要求,准时到达教学地点参加课程理论与实操的学习,学习过程中,应按照授课老师要求,做好课前准备、积极参与课中讨论、认真完成课后作业。无故迟到早退的,按课时数的一半折算为旷课时长,旷课时长相关处理参照《赣南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赣医发〔2017〕40 号相关规定。

课堂当中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学生应主动向“带教导师”汇报,并认真分析自身将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当中的问题或困难,及时获取带教导师的协助。

第七条 无故不参与科室组织的教学、文体等相关活动,一学年达三次以上,取消本学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综测分数扣除。

第八条 学生应当按照学院或教学点的具体要求,接受住宿安排,在宿舍的住、离宿;财产、作息、卫生、安保等相关要求,除教学点有具体明确要求之外,均按照赣医学字〔2019〕23 号《赣南医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修订)》、《赣南医学院关于“宿舍、课堂、礼仪”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执行。原则上学生在教学点食堂就餐,需要另行选择餐食的,务必重点关注餐食的质量、卫生与安全,避免出现饮食安全问题。

第九条 2+2教学模式实行“完整跟班制度”,学生在课表授课时间以外,必须每日与带教导师同时参加晨会、接诊病人、与患者及其他专业医务人员沟通交流、随同康复评定与治疗的操作、协助完成康复专业文书记录、协助带教导师计费及核对、协同对病人及家属随访、巡视患者并参与保障患者安全,并协助完成带教导师交办的其他事务。

学生可由带教导师安排,在导师上班期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理论学习、实践操作练习、或完成其他工作。

第十条 学生2+2培养期间,寒假应当给予不少于2周假期,每周应该固定一天留给学生自由支配(不可离开2+2培养单位所在城市),不安排教学和课外活动。学生在临床教学点请假应由家长与临床班主任联系,核实后,3天内按临床班主任同意-科室主任同意,报学校班主任审核备案。3天及以上,由临床班主任同意-科室主任同意--学院分管副书记同意-学校班主任备案。审批同意后,由学生本人在学工系统上进行报备,学校班主任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学生日常应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有礼,在教学点的教学场所,原则上统一穿工作服,并符合教学点医院的工作服着装要求,不穿拖鞋、背心、超短裤(裙)等不文明着装进入公共场所,除了特殊工作任务要求以外,不得穿工作服进入公共场所。

在教学点医疗机构内,不可大声喧哗、快速跑动;除指定地点以外,不得在工作场所吃东西、玩手机、聊闲天;应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物品摆放有序,严禁在非工作状况下随意讨论病人病情、议论患者隐私及诊疗情况,务必高度注意保护患者信息安全。

其他未尽事项,以《赣南医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赣医发〔2017〕11 号、《赣南医学院关于“宿舍、课堂、礼仪”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准。

第十二条 学生每学期应接受教学单位的医德医风教育、职业道德等人文教育内容,该项内容应贯穿2+2培养全过程,作为学生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章 安全与紧急状况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前往2+2教学点前,应主动购买学生意外保险(学平险),学校负责免费为学生参保实习责任险。

第十四条 学生遭遇任何紧急、意外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带教导师进行报告, 由带教导师负责逐级上报并指导紧急情况的处置;每位学生应妥善保存带教导师、临床班主任和学校班主任的电话号码,以便紧急情况时顺利沟通。

第十五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2+2培养协议相关规定及学校、教学点的相关管理规定,学生应当严格遵守临床操作规范,在未经带教导师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范,若发生临床操作安全事故,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学生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学校班主任在学院的领导下,在临床班主任及带教导师的具体组织和协调下,全面负责学生班级学风、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纪律、综合治理、资助困难学生和评奖评优等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临床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所带教学生的具体带教工作;

2.对学生每日的考勤、安全、健康、工作/学习/思想状况,进行近距离全方位掌握,及时发现特殊情况,并迅速处理或上报给临床班主任;

3.负责对学生的学习内容与进度,全面把握,并按照每次的理论/实验课程内容,安排每日的实践示范与操作;

4.根据学生学习内容掌握情况,调整指导的方向与内容,个体化地强化其知识与技能的掌握及熟练运用;

5.与临床班主任共同做好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工作。动员学生积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并每次比赛至少指导1项参赛作品;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临床导师的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提高学生科研能力;

6.引导好学生日常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等观念的树立;

7.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做好学生专业思想建设工作。

第十七条 临床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教学点班级分组同学的政治学习。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帮助学生确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并每次比赛至少指导1项参赛作品;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临床科室老师的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提高学生科研能力;

3.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协助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和发展规划,以学生为本,指导学生选课、报考研究生;

4.落实谈心谈话和班会制度。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定期与学生家长、临床导师联系,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组织学生召开相应的主题班会、团支部会议,并做好班会记录;

5.加强教学点班级分组同学的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指导和督促学生的学习,树立良好班风和学风;

6.与临床导师共同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根据学院安排,做好学生“2+2”培养期间专业思想教育,并关注学生“2+2”培养期间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保障学生高效完成“2+2”培养工作;

7.学生“2+2”培养结束时,应全面准确地书写本班学生“2+2”培养鉴定,与临床导师共同参与学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全面掌握和分析毕业生的情况,协助学生进行就业信息筛选和参考及宣传;

8.加强班级三个文明建设。深入学生宿舍和教学场所,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建设积极向上、求知好学的课堂氛围和整洁卫生、互助和谐的宿舍文化;

9.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每学期需要按德、智、体、美、劳要求各开展一次活动,总次数不少于五次,相关活动开展可以与校本部共同协商开展;

10.定期完成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 校内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班级线上的政治学习。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帮助学生确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加强班级三个文明建设。定期前往学生宿舍和课堂,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与临床班主任共同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建设积极向上、求知好学的课堂氛围和整洁卫生、互助和谐的宿舍文化;

3.配合移动学工系统运行。做好本班学生品德操行评定,学期成绩单的填写和寄发;做好本班同学请假程序备案手续;负责本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三好学生”评选和奖学金的评定,资助困难学生的推荐考察工作;学生请销假、假期离返校登记等;

4.做好班级管理和学生干部培养。指导组建班委会、团支部以及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和学习、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与临床班主任共同商议,对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和违纪事件提出奖惩建议;做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和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对于个别不称职学生干部,经协商后可以调换;

5.与临床班主任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班级发生的各种问题,并向所在院(系)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遇到紧急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到场,采取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6.落实谈心谈话和班会制度。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定期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联系,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情况,建立谈心谈话工作台账;

7.协助临床班主任开展相关的课外活动;

8.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工作;

9.完成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则

以上规定未尽之处,均以学校和教学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每年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